文章发布时间:2021年6月16日
有些公司效益不佳,决定停工放假,并告诉员工没有工资,劳动者会陷入生活困难的境地。此时劳动者应当如何维护权益,下面结合案例告诉大家,非劳动者原因停工,也要支付工资。

刘栋在一家五金工厂工作十年,已经成为车间主任。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管理业绩工资,平均月收入为7000元。公司因为疫情和市场竞争影响,订单数量下降,公司为了节约开支,决定公司停工放假,实行工作一月放假一个月的模式,放假期间没有工资。上班期间只发基本工资3000元。刘栋有房贷要还,还有父母要赡养,停工放假让生活难以为继。刘栋代表车间同事向厂领导反映了情况,要求起码先发放基本工资,维持基本生活。领导说这是董事会的决定,自己不能做主,可以向上级申请。公司迟迟没有发放工作,有的员工提出了离职,公司也没有任何赔偿。刘栋在朋友聚会时袒露了困境,朋友也有过类似经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了权益,将自己的委托律师推荐给了他。律师在沟通分析案情后,认为公司停工停薪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律师建议他先通过劳动仲裁再诉讼维权,他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诉求为公司发放已经拖欠的2个月工资14000元,并提交了打卡记录和劳动合同以及工资明细。仲裁委审理案件后向被申请人送达了仲裁通知文书,审理后认为,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根据本地工资水平和申请人工作性质,停工期间被申请人应当支付基本工资3000元,2个月基本工资共计6000元。被迫离职的员工也在刘栋的鼓励下,通过劳动仲裁得到了自己补偿金。工厂也被劳动部门要求保障员工停工期间的基本工资。
非劳动者原因的停工,公司也要支付工资,保障员工基本生活工资,因此被迫离职,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完)
素材来源:速调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