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研究
死亡赔偿金可以分割吗?
文章发布时间:2021年3月3日
刘建是一家国企工程师,与妻子孙芳结婚后生育儿子刘辉,父母在临近城市生活。刘建在一次行车中遭遇车祸,抢救无效去世,儿子只有10岁。交警认定肇事车辆全责,对方支付死亡赔偿金120万元。赔偿金交付给妻子孙芳,也用于刘辉日常的生活学习开销。刘建去世后,他的父母和妻子在孙子抚养权问题上产生纠纷,父母方认为儿媳以后要改嫁不利于孙子成长,儿媳在协商无果后向法院提起抚养权诉讼,法院综合两方经济和成长环境因素,以有利于被抚养人成长为原则,判决孙芳获得孙辉抚养权。刘建作为独生子,在世时每月给父母生活费1000元,父母自己也有退休金。现在刘建父母认为自己身体状态下降,需要花费治疗费,没有儿子的探望和生活费也导致生活质量下降,要求儿媳将死亡赔偿金的100万元交给他们。孙芳认为自己是妻子应当有自己份额,死亡赔偿金为夫妻共同财产,儿子学习生活也需要费用,只愿意给父母50万元。双方因为此事也争论多次,刘建在律师亲戚建议下向法院提出诉讼,诉求为分割儿子的死亡赔偿金,法院根据《继承法》确定的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赔偿金在家属要求分割时可以进行分配,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法院在考察双方生活水平和被抚养人未来的必要费用后,认为死亡赔偿金一般按份分割,刘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各分到30万元,被抚养人年幼需要生活学习费用,应该适当多分赔偿金,法院综合案件情况,判决,刘建父母共分50万元,被抚养人刘辉分配40万元由监护人保存用于生活,妻子孙芳分得30万元。
死亡赔偿金并非是遗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分配存在矛盾的时候,建议通过法律手段处理,切莫过激行为,也不利于家庭和睦。
(完)
素材来源:速调法律网
死亡赔偿金是死者家属生活的保障和安慰,死亡赔偿金的归属和分配容易成为家事纠纷的常见问题,一方家庭成员可以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吗?这对被扶养人的生活会带来什么影响?下面结合案情向大家展示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原则和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刘建是一家国企工程师,与妻子孙芳结婚后生育儿子刘辉,父母在临近城市生活。刘建在一次行车中遭遇车祸,抢救无效去世,儿子只有10岁。交警认定肇事车辆全责,对方支付死亡赔偿金120万元。赔偿金交付给妻子孙芳,也用于刘辉日常的生活学习开销。刘建去世后,他的父母和妻子在孙子抚养权问题上产生纠纷,父母方认为儿媳以后要改嫁不利于孙子成长,儿媳在协商无果后向法院提起抚养权诉讼,法院综合两方经济和成长环境因素,以有利于被抚养人成长为原则,判决孙芳获得孙辉抚养权。刘建作为独生子,在世时每月给父母生活费1000元,父母自己也有退休金。现在刘建父母认为自己身体状态下降,需要花费治疗费,没有儿子的探望和生活费也导致生活质量下降,要求儿媳将死亡赔偿金的100万元交给他们。孙芳认为自己是妻子应当有自己份额,死亡赔偿金为夫妻共同财产,儿子学习生活也需要费用,只愿意给父母50万元。双方因为此事也争论多次,刘建在律师亲戚建议下向法院提出诉讼,诉求为分割儿子的死亡赔偿金,法院根据《继承法》确定的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赔偿金在家属要求分割时可以进行分配,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法院在考察双方生活水平和被抚养人未来的必要费用后,认为死亡赔偿金一般按份分割,刘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各分到30万元,被抚养人年幼需要生活学习费用,应该适当多分赔偿金,法院综合案件情况,判决,刘建父母共分50万元,被抚养人刘辉分配40万元由监护人保存用于生活,妻子孙芳分得30万元。
死亡赔偿金并非是遗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分配存在矛盾的时候,建议通过法律手段处理,切莫过激行为,也不利于家庭和睦。
素材来源:速调法律网